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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警系统推行驻队法律顾问制度

2018-05-09   点击量:   

为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公安交警对疑难执法问题和案件的处理能力,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交警及辅警的合法权益,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出台了《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推行驻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在全省交警系统建立推行驻队法律顾问制度。

据了解,《意见》要求2018年底前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大队以上单位要通过聘请公职律师或签约律师事务所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普遍建立驻队法律顾问制度。驻队法律顾问主要职责是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执法制度、出台服务措施提供法律咨询;对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涉及复议、投诉、诉讼等法律事务和执法行动,为交警现场执法提供法律支持。

《意见》要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进一步规范公安交警执勤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群众依法办事,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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